甲午夜开车送朋友乙回家,因超速驾驶,刹车不及时,将经过人行横道的丙撞到。乙对甲说:“没有人看到,快走。”甲驾车加速离去。丙随即被他人送往医院,但因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甲将乙送回家后,心里不安,便返回肇事地点,并向在事故现场取证的交警交代了肇事事实。乙的行为( )。
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本案中甲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甲虽然交通肇事后逃逸,但受害人周某被他人立即送往医院抢救,甲的逃逸行为并不是导致周某死亡的原因。根据司法解释:“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作为乘车人乙构成共犯的前提是前行为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乙虽然指使甲逃逸,但结合上述内容不应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不构成犯罪。
天麻苷属于
最易水解的为
能同时被酸和碱水解的苷为
容易引起苷元发生脱水或构型改变的水解是
具有较高专属性的水解方法是
六碳醛糖
芦荟苷属于
山慈菇苷A属于
水解后生成的糖多是
多数糖苷的旋光性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