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订立一赠与合同,其中约定,若乙未考上大学,甲给乙 5000 元助乙参加就业培训。该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延缓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使法律行为只有当约定的事实出现时,才发生效力的条件;解除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存续,使已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实现时终止的条件。积极条件又称肯定条件,积极条件是以所设事实发生为内容的条件;消极条件又称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事实为条件的内容。题干中,甲与乙约定,若乙未考上大学,甲会给乙5000元助乙参加就业培训。可知,这是附消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女性,61岁,3h前上楼时突发胸骨后疼痛,伴出汗,不能缓解,既往无冠心病病史,排除心梗发生的实验室检查首选的标志物是
血浆凝固酶试验阳性的是
关于肠球菌,错误的是
检查高压灭菌器的灭菌效果时用的生物指标是
不宜冷藏的细菌是
下列哪项试验不是凝集试验
关于临床血清酶活力测定的下列叙述哪项是错误的
影响血沉的因素不包括
摄入未熟透的海产品后引起急性胃肠炎,表现为血水样便,其病原菌可能是
抗Sm抗体与下列哪种疾病最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