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被害人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和不起诉的决定,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但不能向法院提起自诉。关于这一解释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原法没有规定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应听取被害人意见,题干中的立法解释增加了听取被害人陈述意见的机会。由于禁止向法院提起自诉,所以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转向处置、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所谓公诉独占主义,是指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害人自诉。但这里仅仅规定的是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救济途径,而不是对起诉权的规定,因此D选项说这一解释是刑事公诉独占主义的一种体现是错误的。本题选ABC。
女性,61岁,3h前上楼时突发胸骨后疼痛,伴出汗,不能缓解,既往无冠心病病史,排除心梗发生的实验室检查首选的标志物是
血浆凝固酶试验阳性的是
关于肠球菌,错误的是
检查高压灭菌器的灭菌效果时用的生物指标是
不宜冷藏的细菌是
下列哪项试验不是凝集试验
关于临床血清酶活力测定的下列叙述哪项是错误的
影响血沉的因素不包括
摄入未熟透的海产品后引起急性胃肠炎,表现为血水样便,其病原菌可能是
抗Sm抗体与下列哪种疾病最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