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与人权的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4年)
本题为选非题。人权首先是一种道德权利,属于应有权利的范畴,即基于人的本性和本质所应该享有的权利。人的“应有权利”只有法律确认为“法定权利”后才有实现的可能。人权作为一种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仅仅为人权的实现提供一种可能性与资格,这显然是不够的。因此,人权还必须是一种实有权利,一种实实在在的现实权利。故人权同时作为道德权利、法律权利、实有权利而存在,故A项说法错误。人权在本原上具有历史性。人权存在和发展的内因是人的自然属性,外因是社会的经济、文化状况。“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人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理性的产物,而是历史地产生的,最终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它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总是随着历史发展、社会进步而不断丰富和扩展的。故B项说法正确。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是法的源泉,指出了立法和执法所应坚持的最低的人道主义标准和要求。故C项说法正确。哪些人权能转化为法律权利,得到法的保护,取决于以下因素:一是一国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状况。人权的法律化受到一国的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制约。二是取决于某个国家的民族传统和基本国情。故D项说法正确。
我国当前教育最薄弱的环节是( )
运用奖励和惩罚,是德育工作的( )
晏阳初三大教育方式中,学校式教育不包括( )
首先从理论上对班级授课制进行了论证的是( )
学校的出现意味着人类( )
现实主义与跨国主义对国家利益的阐释认为,在当代,对任何主权国家来说,其利益应包括()
“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奋斗的目标。
最为经济且最为便利的直观教学手段是( )
我国是()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
以下重要事件中直接导致雅尔塔体系瓦解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