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娜是定居美国的中国公民,因在深圳有生意,2013年2月赴深圳购房。在中国一次商务用餐时,因朋友与他人争议,刘娜帮助友人却误伤了他人,该人将刘娜诉诸中国某法院。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本题考查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出境入境管理法》。A正确,刘娜是中国公民,并不是外国公民,她回中国不需要中国的签证。关于房产登记所需的身份证明,依《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4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B错误,C正确。依该法第12条第2项的规定,中国公民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不准出境,D错误。
我国当前教育最薄弱的环节是( )
运用奖励和惩罚,是德育工作的( )
晏阳初三大教育方式中,学校式教育不包括( )
首先从理论上对班级授课制进行了论证的是( )
学校的出现意味着人类( )
现实主义与跨国主义对国家利益的阐释认为,在当代,对任何主权国家来说,其利益应包括()
“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奋斗的目标。
最为经济且最为便利的直观教学手段是( )
我国是()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
以下重要事件中直接导致雅尔塔体系瓦解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