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 → 监理工程师 → 土木建筑监理案例分析->某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某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该投资公司2019年3月6日发出招标公告,共有5家建筑施工单位参加了投标。第3家施工单位于2019年6月2日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开标会于2019年6月3日由该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领导主持。第4家施工单位开标前向投资公司要求撤回投标文件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经过综合评选,最终确定第5家施工单位中标。
投资公司(甲方)与中标施工单位(乙方)双方按规定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0年8月16日。工程开工后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因拆迁工作拖延,甲方于2019年8月18日才向乙方得供施工场地,导致乙方A、B两项工作延误了2天,并分别造成人工窝工6个和8个工日,但乙方C项工作未受影响。
事故2:乙方与机械设备租赁商约定,D项工作施工用的某机械应于2019年8月29日进场,但因出租方原因推迟到当月30日才进场,造成D项工作延误1天和人工窝工7个工日。
事故3:因甲方设计变更,乙方在E项工作施工时,导致人工增加14个工日,其他费用增加了1.5万元,并使施工时间增加了2天。
事故4:在F项工作施工时,因甲方供材出现质量缺陷,乙方施工增加用工6个工日,其他费用1000元,并使H项工作时间延长1天,人工窝工24个工日。
上述事件中,A、D、H三项工作为关键工作,没有机动时间,其余工作均有足够的机动时间。
<1> 、第3家施工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对其投标文件产生什么影响?为什么?
<2> 、第4家施工单位撤回投标文件,招标方对其投标保证金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3> 、上述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4> 、乙方能否就上述每项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请说明理由。
<5> 、合同约定人工费标准为200元/工日,应由甲方给予补偿的窝工人工费标准为120元/工日,施工管理费、利润等均不予补偿。在该工程中,乙方可得到合理的费用索赔有哪几项?费用索赔额是多少?
1.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比规定的时间迟了3天,该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因为根据规定: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
2. 第4家施工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招标方退回投标保证金。因为投标单位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无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不妥之处包括:
(1)开标会由该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领导主持不妥。因为根据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某投资公司)主持。
(2)6月3日开标不妥,因为根据规定开标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相同,即应在5月30日开标。
4.(1)事件1:可以向甲方得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因为这属于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属违约行为,且A工作为关键工作。
(2)事件2:不能向甲方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因为这属于乙方自己应承担的事项,与甲方无关。
(3)事件3:可以向甲方提出费用索赔,但不能提出工期索赔。因为这属于设计变更(甲方应承担责任的事项),但是E工作为非关键工作且有足够的机动时间,所以可提出费用索赔,但不能提出工期索赔。
(4)事件4:可以向甲方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因为这属于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材料,属违约行为,且H工作为关键工作。
5.乙方可得到合理的费用索赔有:事件1、事件3、事件4,依次为:
(1)事件1:窝工费=8×120+6×120元=1680元,合计为1680元。
(2)事件3:增加用工人工费=14×200元=2800元,其他费用为15000元,合计为17800元。
(3)事件4:增加用工人工费=6×200元=1200元,其他费用为1000元,窝工费=24×120元=2880元,合计为5080元。
索赔费用合计为:(1680+17800+5080)元=24560元。
根据英国NEC《工程施工合同》,关于风险预警机制早期警告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为了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关于指定分包商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卖方应在设备包装箱相邻的四面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标出该包装箱的()。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用非即时买卖合同的种类有()。
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关于竣工后试验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关于承包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关于暂估价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保险的正确处理方式有()。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关于市场物价浮动对合同价格影响的表述,正确的有()。
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