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底价格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是作为()
标底价格是招标人对拟招标工程事先确定的预期价格,而非交易价格。招标人以此作为衡量投标人投标价格的一个尺度,也是招标人控制投资的一种手段。同时,标底价格也是招标工程社会平均水平的建造价格,在工程评标时,招标人可以用此来衡量各个工程投标人的个别价格,用以判断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是否合理,以此作为衡量投标人投标价格的一个尺度。设立标底的做法是针对我国目前建设市场发育状况和国情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招标投标制度的一个具体体现。《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所以评标的依据一是招标文件,二是标底(如果设有标底时)。
根据英国NEC《工程施工合同》,关于风险预警机制早期警告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为了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关于指定分包商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卖方应在设备包装箱相邻的四面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标出该包装箱的()。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用非即时买卖合同的种类有()。
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关于竣工后试验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关于承包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关于暂估价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保险的正确处理方式有()。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关于市场物价浮动对合同价格影响的表述,正确的有()。
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