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无权代理”主要包括( )的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没有代理权而为的代理行为; 2.超越代理权限而为的代理行为; 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①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即转化为合法的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 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②第三人事后知道对方为无权代理的,可以向“被代理人”行使催告权,也可以撤销此前的行为。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③本人(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的,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无权,有效)
根据英国NEC《工程施工合同》,关于风险预警机制早期警告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为了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关于指定分包商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卖方应在设备包装箱相邻的四面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标出该包装箱的()。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用非即时买卖合同的种类有()。
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关于竣工后试验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关于承包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关于暂估价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保险的正确处理方式有()。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关于市场物价浮动对合同价格影响的表述,正确的有()。
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