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判决是正确的?( )
本题考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A项,刑法上的假药,既包括成分有假的事实上的假药,也包括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法律上的假药。甲销售的假药没有批准文号,就是法律上的假药,即使该药有疗效,也侵犯了药品监管秩序,成立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甲销售的假药颇有疗效,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认定为销售假药罪的,是在有期徒刑3年以下进行定罪处罚;但其销售金额已达500万元,按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的,则要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上。通过比较法定刑得知,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要重于销售假药罪。故A项正确。
B项,《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二)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据此,甲销售病死猪肉的,成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故B项错误。
C项,《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因为是禁用的农药,所以对人体健康已经不单是不够安全的问题,而是毒害人体健康的问题。故C项正确。
D项,甲出于销售劣药的故意实际上销售了假药,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由于主观上没有销售假药的故意,因此不能认定为销售假药罪。按照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二罪可以重合在轻罪的范围内,应认定为销售劣药罪。故D项正确。
图示结构,各杆EI=常数,不计轴向变形,MBA及MCD的状况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