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数罪中有判处(1)和(2)的,执行(3);数罪中所判处的(4),仍须执行。
将下列哪些选项内容填入以上相应括号内是正确的?( )
本题考查数罪并罚。 AB项,吸收原则,是指在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选择其中最重的一种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其中较轻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所吸收,不予执行。据此,数个刑罚中存在死刑、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故AB项正确,当选。
CD项,《刑法》第69条第2、3款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故C项正确,当选;D项错误,不当选。
图示结构,各杆EI=常数,不计轴向变形,MBA及MCD的状况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