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对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 )
本题考查死刑核准的情况及处理。《刑诉解释》第353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因此ABC选项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355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350条第(4)项、第(5)项规定的案件除外。
图示结构,各杆EI=常数,不计轴向变形,MBA及MCD的状况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