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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9-1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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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1:“禁”还是“限”?这似乎仍然是个问题。在已决定对烟花爆竹适度开放的北京,人们还在谨慎权
衡,精神快乐与安全环保谁更重要,如何才能鱼与熊掌兼得。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9 月14 日在此间召开燃放烟花爆竹立法听证会。虽然所安排的听证事项是《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中关于限放地点和时间两个具体问题,但是,来自编辑、律师、职员、学生等各行各业的16 位陈述人所关注的范围却远远超越于此,旷日持久的“禁”与“限”之争再次激烈展开。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对立双方所关心的问题高度一致:解禁后的北京应如何保证安全与环保。听证会上,虽然陈述人之间的观点交锋激烈,但是无论“主禁派”还是“主限派”,几乎所有的人都承认,随着时代和社会环境发生的巨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已不再仅仅是个人记忆中温馨美好的快乐之梦,而成为一个伴随着诸多现实困扰的公共问题。
首先,北京成为一个人口密集、资源紧张的超大城市,公共安全成为最无法忽视的问题。公司职员魏京民说,从1993 年至今,北京的城市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口、车辆不断增加,犯罪时有发生,火灾的隐患更多,大家可以想象,当爆竹像炸雷一般地炸开,将造成多么可怕的危险和污染。 其次,由于缺乏法律规范,能量与日俱增的爆竹,越来越令人感到恐惧。今年66 岁的退休工人王崇礼说,他从20 世纪50 年代起就在北京过春节,回忆大人小孩一起在四合院放爆竹的情景历历在目。但当时几乎所有的人都放小鞭小炮,很少见到伤人的事故。但今非昔比,有些能量大的爆竹甚至能赶得上炸药。 此次听证的具体事项包括以下两个内容:《草案》中关于“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五环路以外的地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草案》中关于“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有趣的是,出于对现实利益的平衡考虑,在政府趋向宽大的法规面前,七成以上的陈述人都提出:允许燃放的地区范围可以再小点,允许燃放的时间可以再短点。 职员李全利说,《草案》中对限放区以五环路为界的规定不全面。因为,现在北五环以外的居民也很密集,建议可将此条改为在本市五环路以内,以及居住稠密区等都规定为限放区。 律师黄海说,《草案》关于时间的限制过于粗糙,没有考虑到老年人和体弱多病人的休息权,建议将其进一步进行细化。比如考虑中国人有守夜的习惯,除夕可以24 小时燃放,正月初一至十六则规定21 点至24 点禁放。 还有多位陈述人建议,应由政府出面,在节日期间组织专人统一进行燃放,减少个人的随意行为,以此减少安全隐患。 听证会前,北京市政府以及人大有关部门通过座谈会、民意调查、网上公开征集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民意,并在媒体上进行了充分报道。由此,人们明显感受到一种变化,那便是各种观点不再是截然对立的,更是趋向交叉甚至融合。
材料 2: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北京市对于上述两个十分具体、且人们普遍关注的法律事项进行听证,是非常有必要的,并值得赞许的。他说,这可以使人们与即将出台的新法进行充分互动,听证既是听取民意的过程,也是民意消化和接受法律的过程。在进行公开、透明、广泛的意见征集后,政府降低了决策风险,百姓也提高了对新法的认识,有利于未来现实的执行。2005 年春节,北京市民终于又可以“爆竹声中辞旧岁”了——这是13 年来的第一次。9 月9 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取消实行13 年之久的禁放令,改全面禁放为局部限放。种种迹象显示,京城“禁改限”很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人们不会忘记,1993 年年底,正是在北京下达“禁放令”后,全国数百个城市闻风而动,纷纷设定燃放禁区。10 多年来,共有上海、广州、武汉、西安等282 个城市禁放烟花爆竹。无疑,“放炮年”的到来是尊重民意、顺应民心之举。即使是反对解禁者,也不得不承认“禁改限”具备广泛的民意基础。据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86.3%的北京市民赞成放开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其中92.4%赞成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也表示,修订禁放规定主要是因为近年来群众关于解禁的呼声越来越高,春节期间“顶风放炮”的现象逐渐增加。但是,在为立法者尊重民意叫好的同时,有关人士提醒,不要忘记当年的“禁放令”在当时也是“顺应民心之举”。 “千万别忘了,当年我们是因为什么而禁放的。”北京退休干部沈有海说,“与10 多年前相比,许多情况已经改变。但也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包括当年禁放的一个重要理由:燃放爆竹所带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材料3:2005 年春节期间,仅北京就因燃放烟花爆竹551 人受伤,发生火灾多起。来自国家环境检测部门的信息显示,春节期间全国各地大气污染综合指数也多呈上升趋势,一些城市的大气质量连续数日为重度污染、中度污染。而环保专家分析,“罪魁祸首”便是大面积、集中地燃放烟花爆竹后生成的二氧化硫气体。 23 岁的媒体从业者王林认为,虽然市民支持“禁改限”者居多,但依据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安宁生活的权利应大于娱乐权,不能简单以“民意多寡”论高下。爆竹声会对老、幼、病、弱人士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有关部门也应该关注这些“少数派”的利益。不论是赞成者还是反对者,都不得不考虑13 年前“禁放”立法者已经考虑过的问题:面对烟花爆竹,城市如何保证安全与宁静?
材料 4:一位市民在北京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上留言,希望政府认真考虑几个问题:解禁后容易发生
安全事故;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必然会增加;影响市区交通,增加交通管理、消防设施和人力等成本。前车之鉴就在眼前。2005 年春节,河南郑州先于北京解禁。结果,从农历腊月三十(2 月8 日)到2 月l5 日,郑州急救中心每天接到140 多起求助电话,其中燃放烟花鞭炮致伤占2%~3%,甚至有儿童被爆竹炸死。 来自有关部门的反馈称,北京市公安机关正在制定关于对违反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现象的有奖举报办法,质监局正在起草准予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而安全生产局正在起草关于烟花爆竹专营的办法。 “立法能够反映民意民情,当然是好事。但是,良法必须落实到位,必须有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一些市民担心,管理的不到位将会造成诸多问题。毕竟,烟花爆竹所带来的污染、火灾等现实威胁,不会因为“禁改
限”而改变。
材料5:在过去“禁放”的12 年中,很多人确实感到被禁掉爆竹声的年越过越没劲。于是,一些人不辞辛劳跑到郊外去过瘾,另有少数胆大者则不惜为放鞭炮而甘冒违法被逮之险。这样冒险偷放的爆竹声,至少笔者每年都能听到不止一起。而申奥成功那天晚上,欢庆的鞭炮就更是理直气壮地响到了凌晨3 点。这尽管同样是“违法”的,却表明,在中国人心中,确实没有什么方式比燃放鞭炮更能表达喜庆的情绪、渲染喜庆气氛的了,爆竹声很大程度上就是人们发自内心的吹呼声。 因此,北京市政府顺应多数人的意愿,在充分听证的基础上将“禁放”条例改为“限放”条例,不仅是对中国传统民俗的的尊重,也是对民众精神需求的尊重。 然而,在充分肯定“禁改限”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必须指出的是,“限放”绝不是全面开放,更没有鼓励多“放”的意思,“放”的时间、地点都是有限制的,对此,除了老百姓应该明白外,还特别需要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真依法把好“限放”的关。可从去年12 月1 日新条例实施后的情况看,这个关能否切实把好,可能还真不是一件好打保票的事情。有事实为证,自元旦以来,笔者居住的小区附近就已没了任何限制,不分白天晚上总时不时就响起一阵“噼吧”声,却从未见有管理者、执法者来干涉。 这多少有些令人担心。如果因管理不到位,光指望老百姓“自律”,最终“限放”之“限”变得如同虚设,那不仅法规的严肃性将直接受到挑战,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也恐有上升之虞。这无疑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后果。从这一点来说,与“禁放”相比,“限放”将更考验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能力,从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管理,到对违“限”放炮者的处罚,从消防安全保障,到燃放遗留物的及时清理,哪个环节都马虎不得。这样才能真正将一件顺应多数民意的好事办得让人满意。在“禁改限”后的第一个春节,政府能交出一份让市民满意的答卷吗?
材料 6:新年将近,与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存储相关的地区、部门和单位都在紧锣密鼓地做着准
备。同时也有几则信息让人心惊:今年1 月至11 月,全国发生烟花爆竹伤亡事故87 起,死亡187 人。而国家质检总局最近对全国十个省、自治区的监督抽查表明,近五成烟花爆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这些情况向人们发出警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消费中的安全问题须高度重视,防止一些地方“禁放”改为“限放”后,因麻痹大意导致事故增多,让节日的欢乐成为悲剧。
材 料 7:应该明确的是,燃放烟花爆竹是一件有利有弊的事情。也确实是牺牲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去满足另一些人的愿望。如果该限的限不住,就难免弊大于利,给居民生活和城市环境带来更不利的影响。 因此,“禁改限”措施还将继续经受考验。
根据材料讲述的问题,写一篇1000-1200 字的文章,要求主题明确,中心突出。
本题解析:
中国传统节日在发展过程中,已经涌现了与之相配套的节庆文化。烟花爆竹的燃放也是节日文化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东风夜放花千树”等就是对传统节庆中烟花爆竹燃放活动的赞美和表述。在大型节日和庆典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成为了中国特有的文化现象。之所以曾有很多城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原因无外乎噪音污染、制造垃圾和潜在的安全隐患,政府为了上述原因而简单的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全面禁止燃放,于是,传统的节日气氛慢慢淡化,取而代之的是洋节的火爆,端午、春节等传统节日也纷纷被其他国家抢先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实行了十多年的禁放并未达到预期的目的,难以为继,其中既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因素。就外部因素而言,市民的意愿是不能违背的,十多年的禁放令并未有效阻止市民燃放鞭炮,也没有有效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随着社会结构的复杂化,原来那种靠简单控制就能解决一切问题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当代社会已经高度复杂化了,加之禁放令有违民意民俗,想要把它完全控制起来,其成本过于高昂,行政执法成本远远大于社会收益。由于控制的成本过高,必须要改革政府治理社会的思路,这是许多地方政府燃放鞭炮由禁改限的最直接原因。 其实,每一件事情都是辩证统一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固然可以免除由此而带来的噪音污染、制造垃圾和潜在的安全隐患,但是,一个产业从此就销声匿迹,从中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也逐步消亡,这世界只剩下寒冷的天空和冰冷的政策。简单的一刀切方式既不是人文政府的作派,也不是文化传承的需要,也是政府面对矛盾乏力处置的体现。任何事情,只要我们有勇于直面矛盾的决心和勇气,有科学的管理手段相配套,就能化弊为利,烟花爆竹的燃放同样如此,由禁改限,彰显的是政府的自信,体现的是更多的人文关怀。 从禁改限的措施,引发我们对政府公权力如何为人民服务的思考。作为烟花爆竹生产大省的湖南,应该超脱禁限本身,做更加深入地分析。要从禁中看到目前烟花爆竹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科学和技术的手段,改良我们的烟花爆竹产品,比如音乐类烟花,无声类烟花、无尘烟花爆竹等等,实现产业升级,为湖南烟花注入长久的生命力。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禁改限而带来的商机,做好限地的文章,通过限地烟花节等诸如此类的大型活动,推介湖南产品,加快湖南在这一领域的发展 因为中国有几千年的政府本位思想,所以,改革开放后虽经过一系列的政府改革,政府与社会之间依然存在着的“主客体关系”色彩。由“禁”到“限”的改变彰显了执法为民的理念,体现出了尊重民意、尊重传统及以人为本思想。其实,在是禁是限的问题上,民意并未出现一边倒的态势,而“禁改限”则恰恰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市民的需求,因而符合现代城市管理的思维模式,也体现了政府务实、负责的精神和态度,执政的理念也越来越人性化。
材料1:“禁”还是“限”?这似乎仍然是个问题。在已决定对烟花爆竹适度开放的北京,人们还在谨慎权
衡,精神快乐与安全环保谁更重要,如何才能鱼与熊掌兼得。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9 月14 日在此间召开燃放烟花爆竹立法听证会。虽然所安排的听证事项是《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中关于限放地点和时间两个具体问题,但是,来自编辑、律师、职员、学生等各行各业的16 位陈述人所关注的范围却远远超越于此,旷日持久的“禁”与“限”之争再次激烈展开。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对立双方所关心的问题高度一致:解禁后的北京应如何保证安全与环保。听证会上,虽然陈述人之间的观点交锋激烈,但是无论“主禁派”还是“主限派”,几乎所有的人都承认,随着时代和社会环境发生的巨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已不再仅仅是个人记忆中温馨美好的快乐之梦,而成为一个伴随着诸多现实困扰的公共问题。
首先,北京成为一个人口密集、资源紧张的超大城市,公共安全成为最无法忽视的问题。公司职员魏京民说,从1993 年至今,北京的城市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口、车辆不断增加,犯罪时有发生,火灾的隐患更多,大家可以想象,当爆竹像炸雷一般地炸开,将造成多么可怕的危险和污染。 其次,由于缺乏法律规范,能量与日俱增的爆竹,越来越令人感到恐惧。今年66 岁的退休工人王崇礼说,他从20 世纪50 年代起就在北京过春节,回忆大人小孩一起在四合院放爆竹的情景历历在目。但当时几乎所有的人都放小鞭小炮,很少见到伤人的事故。但今非昔比,有些能量大的爆竹甚至能赶得上炸药。 此次听证的具体事项包括以下两个内容:《草案》中关于“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五环路以外的地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草案》中关于“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有趣的是,出于对现实利益的平衡考虑,在政府趋向宽大的法规面前,七成以上的陈述人都提出:允许燃放的地区范围可以再小点,允许燃放的时间可以再短点。 职员李全利说,《草案》中对限放区以五环路为界的规定不全面。因为,现在北五环以外的居民也很密集,建议可将此条改为在本市五环路以内,以及居住稠密区等都规定为限放区。 律师黄海说,《草案》关于时间的限制过于粗糙,没有考虑到老年人和体弱多病人的休息权,建议将其进一步进行细化。比如考虑中国人有守夜的习惯,除夕可以24 小时燃放,正月初一至十六则规定21 点至24 点禁放。 还有多位陈述人建议,应由政府出面,在节日期间组织专人统一进行燃放,减少个人的随意行为,以此减少安全隐患。 听证会前,北京市政府以及人大有关部门通过座谈会、民意调查、网上公开征集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民意,并在媒体上进行了充分报道。由此,人们明显感受到一种变化,那便是各种观点不再是截然对立的,更是趋向交叉甚至融合。
材料 2: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北京市对于上述两个十分具体、且人们普遍关注的法律事项进行听证,是非常有必要的,并值得赞许的。他说,这可以使人们与即将出台的新法进行充分互动,听证既是听取民意的过程,也是民意消化和接受法律的过程。在进行公开、透明、广泛的意见征集后,政府降低了决策风险,百姓也提高了对新法的认识,有利于未来现实的执行。2005 年春节,北京市民终于又可以“爆竹声中辞旧岁”了——这是13 年来的第一次。9 月9 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取消实行13 年之久的禁放令,改全面禁放为局部限放。种种迹象显示,京城“禁改限”很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人们不会忘记,1993 年年底,正是在北京下达“禁放令”后,全国数百个城市闻风而动,纷纷设定燃放禁区。10 多年来,共有上海、广州、武汉、西安等282 个城市禁放烟花爆竹。无疑,“放炮年”的到来是尊重民意、顺应民心之举。即使是反对解禁者,也不得不承认“禁改限”具备广泛的民意基础。据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86.3%的北京市民赞成放开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其中92.4%赞成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也表示,修订禁放规定主要是因为近年来群众关于解禁的呼声越来越高,春节期间“顶风放炮”的现象逐渐增加。但是,在为立法者尊重民意叫好的同时,有关人士提醒,不要忘记当年的“禁放令”在当时也是“顺应民心之举”。 “千万别忘了,当年我们是因为什么而禁放的。”北京退休干部沈有海说,“与10 多年前相比,许多情况已经改变。但也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包括当年禁放的一个重要理由:燃放爆竹所带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材料3:2005 年春节期间,仅北京就因燃放烟花爆竹551 人受伤,发生火灾多起。来自国家环境检测部门的信息显示,春节期间全国各地大气污染综合指数也多呈上升趋势,一些城市的大气质量连续数日为重度污染、中度污染。而环保专家分析,“罪魁祸首”便是大面积、集中地燃放烟花爆竹后生成的二氧化硫气体。 23 岁的媒体从业者王林认为,虽然市民支持“禁改限”者居多,但依据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安宁生活的权利应大于娱乐权,不能简单以“民意多寡”论高下。爆竹声会对老、幼、病、弱人士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有关部门也应该关注这些“少数派”的利益。不论是赞成者还是反对者,都不得不考虑13 年前“禁放”立法者已经考虑过的问题:面对烟花爆竹,城市如何保证安全与宁静?
材料 4:一位市民在北京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上留言,希望政府认真考虑几个问题:解禁后容易发生
安全事故;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必然会增加;影响市区交通,增加交通管理、消防设施和人力等成本。前车之鉴就在眼前。2005 年春节,河南郑州先于北京解禁。结果,从农历腊月三十(2 月8 日)到2 月l5 日,郑州急救中心每天接到140 多起求助电话,其中燃放烟花鞭炮致伤占2%~3%,甚至有儿童被爆竹炸死。 来自有关部门的反馈称,北京市公安机关正在制定关于对违反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现象的有奖举报办法,质监局正在起草准予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而安全生产局正在起草关于烟花爆竹专营的办法。 “立法能够反映民意民情,当然是好事。但是,良法必须落实到位,必须有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一些市民担心,管理的不到位将会造成诸多问题。毕竟,烟花爆竹所带来的污染、火灾等现实威胁,不会因为“禁改
限”而改变。
材料5:在过去“禁放”的12 年中,很多人确实感到被禁掉爆竹声的年越过越没劲。于是,一些人不辞辛劳跑到郊外去过瘾,另有少数胆大者则不惜为放鞭炮而甘冒违法被逮之险。这样冒险偷放的爆竹声,至少笔者每年都能听到不止一起。而申奥成功那天晚上,欢庆的鞭炮就更是理直气壮地响到了凌晨3 点。这尽管同样是“违法”的,却表明,在中国人心中,确实没有什么方式比燃放鞭炮更能表达喜庆的情绪、渲染喜庆气氛的了,爆竹声很大程度上就是人们发自内心的吹呼声。 因此,北京市政府顺应多数人的意愿,在充分听证的基础上将“禁放”条例改为“限放”条例,不仅是对中国传统民俗的的尊重,也是对民众精神需求的尊重。 然而,在充分肯定“禁改限”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必须指出的是,“限放”绝不是全面开放,更没有鼓励多“放”的意思,“放”的时间、地点都是有限制的,对此,除了老百姓应该明白外,还特别需要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真依法把好“限放”的关。可从去年12 月1 日新条例实施后的情况看,这个关能否切实把好,可能还真不是一件好打保票的事情。有事实为证,自元旦以来,笔者居住的小区附近就已没了任何限制,不分白天晚上总时不时就响起一阵“噼吧”声,却从未见有管理者、执法者来干涉。 这多少有些令人担心。如果因管理不到位,光指望老百姓“自律”,最终“限放”之“限”变得如同虚设,那不仅法规的严肃性将直接受到挑战,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也恐有上升之虞。这无疑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后果。从这一点来说,与“禁放”相比,“限放”将更考验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能力,从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管理,到对违“限”放炮者的处罚,从消防安全保障,到燃放遗留物的及时清理,哪个环节都马虎不得。这样才能真正将一件顺应多数民意的好事办得让人满意。在“禁改限”后的第一个春节,政府能交出一份让市民满意的答卷吗?
材料 6:新年将近,与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存储相关的地区、部门和单位都在紧锣密鼓地做着准
备。同时也有几则信息让人心惊:今年1 月至11 月,全国发生烟花爆竹伤亡事故87 起,死亡187 人。而国家质检总局最近对全国十个省、自治区的监督抽查表明,近五成烟花爆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这些情况向人们发出警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消费中的安全问题须高度重视,防止一些地方“禁放”改为“限放”后,因麻痹大意导致事故增多,让节日的欢乐成为悲剧。
材 料 7:应该明确的是,燃放烟花爆竹是一件有利有弊的事情。也确实是牺牲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去满足另一些人的愿望。如果该限的限不住,就难免弊大于利,给居民生活和城市环境带来更不利的影响。 因此,“禁改限”措施还将继续经受考验。
为保证人民过一个祥和、和谐的春节,针对“禁改限”政策实施暴露出来的问题,政府应该采取什么对策?(300-400 字)
本题解析:
1、由被动堵禁向主动引导转移。放花炮是老百姓节日喜庆的表现方式, 是一种有益的民间风俗,政府在改变人民观念方面应下大功夫,不应一禁了之, 而应该正确引导人们对于传统节日的观念转变。“禁改限”既保留了传统节日的气氛,又可以维护人们的人身的安全和利益。
2、由以量相搏向以质取胜转移。在市场竞争日趋炽热下, 烟花产业安全发展靠的是规模优势之质,而不是散小企业之量。政府应该在烟花爆竹的生产质量上严加把关。解禁城市应制订严厉的质量标准,甚至可以高于国家的质量标准。
3、由事后救火向事前防火转移。“事未至而预图, 则处之常有余;事既至而后计, 则应之常不足”。针对“禁改限”后烟花企业布点更散、隐患更多、监控更难的新问题,要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止患于初,事成于预。推进材料革命、工艺革命和环保革命。
材料1:“禁”还是“限”?这似乎仍然是个问题。在已决定对烟花爆竹适度开放的北京,人们还在谨慎权
衡,精神快乐与安全环保谁更重要,如何才能鱼与熊掌兼得。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9 月14 日在此间召开燃放烟花爆竹立法听证会。虽然所安排的听证事项是《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中关于限放地点和时间两个具体问题,但是,来自编辑、律师、职员、学生等各行各业的16 位陈述人所关注的范围却远远超越于此,旷日持久的“禁”与“限”之争再次激烈展开。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对立双方所关心的问题高度一致:解禁后的北京应如何保证安全与环保。听证会上,虽然陈述人之间的观点交锋激烈,但是无论“主禁派”还是“主限派”,几乎所有的人都承认,随着时代和社会环境发生的巨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已不再仅仅是个人记忆中温馨美好的快乐之梦,而成为一个伴随着诸多现实困扰的公共问题。
首先,北京成为一个人口密集、资源紧张的超大城市,公共安全成为最无法忽视的问题。公司职员魏京民说,从1993 年至今,北京的城市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口、车辆不断增加,犯罪时有发生,火灾的隐患更多,大家可以想象,当爆竹像炸雷一般地炸开,将造成多么可怕的危险和污染。 其次,由于缺乏法律规范,能量与日俱增的爆竹,越来越令人感到恐惧。今年66 岁的退休工人王崇礼说,他从20 世纪50 年代起就在北京过春节,回忆大人小孩一起在四合院放爆竹的情景历历在目。但当时几乎所有的人都放小鞭小炮,很少见到伤人的事故。但今非昔比,有些能量大的爆竹甚至能赶得上炸药。 此次听证的具体事项包括以下两个内容:《草案》中关于“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五环路以外的地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草案》中关于“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有趣的是,出于对现实利益的平衡考虑,在政府趋向宽大的法规面前,七成以上的陈述人都提出:允许燃放的地区范围可以再小点,允许燃放的时间可以再短点。 职员李全利说,《草案》中对限放区以五环路为界的规定不全面。因为,现在北五环以外的居民也很密集,建议可将此条改为在本市五环路以内,以及居住稠密区等都规定为限放区。 律师黄海说,《草案》关于时间的限制过于粗糙,没有考虑到老年人和体弱多病人的休息权,建议将其进一步进行细化。比如考虑中国人有守夜的习惯,除夕可以24 小时燃放,正月初一至十六则规定21 点至24 点禁放。 还有多位陈述人建议,应由政府出面,在节日期间组织专人统一进行燃放,减少个人的随意行为,以此减少安全隐患。 听证会前,北京市政府以及人大有关部门通过座谈会、民意调查、网上公开征集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民意,并在媒体上进行了充分报道。由此,人们明显感受到一种变化,那便是各种观点不再是截然对立的,更是趋向交叉甚至融合。
材料 2: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北京市对于上述两个十分具体、且人们普遍关注的法律事项进行听证,是非常有必要的,并值得赞许的。他说,这可以使人们与即将出台的新法进行充分互动,听证既是听取民意的过程,也是民意消化和接受法律的过程。在进行公开、透明、广泛的意见征集后,政府降低了决策风险,百姓也提高了对新法的认识,有利于未来现实的执行。2005 年春节,北京市民终于又可以“爆竹声中辞旧岁”了——这是13 年来的第一次。9 月9 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取消实行13 年之久的禁放令,改全面禁放为局部限放。种种迹象显示,京城“禁改限”很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人们不会忘记,1993 年年底,正是在北京下达“禁放令”后,全国数百个城市闻风而动,纷纷设定燃放禁区。10 多年来,共有上海、广州、武汉、西安等282 个城市禁放烟花爆竹。无疑,“放炮年”的到来是尊重民意、顺应民心之举。即使是反对解禁者,也不得不承认“禁改限”具备广泛的民意基础。据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86.3%的北京市民赞成放开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其中92.4%赞成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也表示,修订禁放规定主要是因为近年来群众关于解禁的呼声越来越高,春节期间“顶风放炮”的现象逐渐增加。但是,在为立法者尊重民意叫好的同时,有关人士提醒,不要忘记当年的“禁放令”在当时也是“顺应民心之举”。 “千万别忘了,当年我们是因为什么而禁放的。”北京退休干部沈有海说,“与10 多年前相比,许多情况已经改变。但也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包括当年禁放的一个重要理由:燃放爆竹所带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材料3:2005 年春节期间,仅北京就因燃放烟花爆竹551 人受伤,发生火灾多起。来自国家环境检测部门的信息显示,春节期间全国各地大气污染综合指数也多呈上升趋势,一些城市的大气质量连续数日为重度污染、中度污染。而环保专家分析,“罪魁祸首”便是大面积、集中地燃放烟花爆竹后生成的二氧化硫气体。 23 岁的媒体从业者王林认为,虽然市民支持“禁改限”者居多,但依据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安宁生活的权利应大于娱乐权,不能简单以“民意多寡”论高下。爆竹声会对老、幼、病、弱人士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有关部门也应该关注这些“少数派”的利益。不论是赞成者还是反对者,都不得不考虑13 年前“禁放”立法者已经考虑过的问题:面对烟花爆竹,城市如何保证安全与宁静?
材料 4:一位市民在北京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上留言,希望政府认真考虑几个问题:解禁后容易发生
安全事故;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必然会增加;影响市区交通,增加交通管理、消防设施和人力等成本。前车之鉴就在眼前。2005 年春节,河南郑州先于北京解禁。结果,从农历腊月三十(2 月8 日)到2 月l5 日,郑州急救中心每天接到140 多起求助电话,其中燃放烟花鞭炮致伤占2%~3%,甚至有儿童被爆竹炸死。 来自有关部门的反馈称,北京市公安机关正在制定关于对违反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现象的有奖举报办法,质监局正在起草准予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而安全生产局正在起草关于烟花爆竹专营的办法。 “立法能够反映民意民情,当然是好事。但是,良法必须落实到位,必须有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一些市民担心,管理的不到位将会造成诸多问题。毕竟,烟花爆竹所带来的污染、火灾等现实威胁,不会因为“禁改
限”而改变。
材料5:在过去“禁放”的12 年中,很多人确实感到被禁掉爆竹声的年越过越没劲。于是,一些人不辞辛劳跑到郊外去过瘾,另有少数胆大者则不惜为放鞭炮而甘冒违法被逮之险。这样冒险偷放的爆竹声,至少笔者每年都能听到不止一起。而申奥成功那天晚上,欢庆的鞭炮就更是理直气壮地响到了凌晨3 点。这尽管同样是“违法”的,却表明,在中国人心中,确实没有什么方式比燃放鞭炮更能表达喜庆的情绪、渲染喜庆气氛的了,爆竹声很大程度上就是人们发自内心的吹呼声。 因此,北京市政府顺应多数人的意愿,在充分听证的基础上将“禁放”条例改为“限放”条例,不仅是对中国传统民俗的的尊重,也是对民众精神需求的尊重。 然而,在充分肯定“禁改限”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必须指出的是,“限放”绝不是全面开放,更没有鼓励多“放”的意思,“放”的时间、地点都是有限制的,对此,除了老百姓应该明白外,还特别需要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真依法把好“限放”的关。可从去年12 月1 日新条例实施后的情况看,这个关能否切实把好,可能还真不是一件好打保票的事情。有事实为证,自元旦以来,笔者居住的小区附近就已没了任何限制,不分白天晚上总时不时就响起一阵“噼吧”声,却从未见有管理者、执法者来干涉。 这多少有些令人担心。如果因管理不到位,光指望老百姓“自律”,最终“限放”之“限”变得如同虚设,那不仅法规的严肃性将直接受到挑战,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也恐有上升之虞。这无疑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后果。从这一点来说,与“禁放”相比,“限放”将更考验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能力,从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管理,到对违“限”放炮者的处罚,从消防安全保障,到燃放遗留物的及时清理,哪个环节都马虎不得。这样才能真正将一件顺应多数民意的好事办得让人满意。在“禁改限”后的第一个春节,政府能交出一份让市民满意的答卷吗?
材料 6:新年将近,与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存储相关的地区、部门和单位都在紧锣密鼓地做着准
备。同时也有几则信息让人心惊:今年1 月至11 月,全国发生烟花爆竹伤亡事故87 起,死亡187 人。而国家质检总局最近对全国十个省、自治区的监督抽查表明,近五成烟花爆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这些情况向人们发出警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消费中的安全问题须高度重视,防止一些地方“禁放”改为“限放”后,因麻痹大意导致事故增多,让节日的欢乐成为悲剧。
材 料 7:应该明确的是,燃放烟花爆竹是一件有利有弊的事情。也确实是牺牲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去满足另一些人的愿望。如果该限的限不住,就难免弊大于利,给居民生活和城市环境带来更不利的影响。 因此,“禁改限”措施还将继续经受考验。
根据材料概述“禁改限”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政府应该面临的主要问题。(150-200 字)
本题解析:
1.根据材料概述“禁改限”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政府应该面临的主要问题。
政府投入的成本大都比往年有所增加,成本方面,“禁改限”后,为实施禁放令,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
力,无形中增加了政府的投入。与此同时,燃放烟花的过程中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政府的公信力与法律权威性也受到损害。可是如果放手不管、听任人口和财产高度密集的市区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政府又无疑放弃了自己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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