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医卫类 → 卫生招聘考试 → 卫生招聘(护理学+临床汇总)->2019年医院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汇总
推荐等级:
发布时间: 2022-01-12 16:26
扫码用手机做题
依《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 )。
本题解析: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本题参考答案选D。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 )负责。
本题解析:
《宪法》第3条第3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6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故本题参考答案选C。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 )。
本题解析:
《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故A选项正确。纪律检查委员会,是指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故B选项错误。政府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主管事务负责相应事项的全过程依法监视、督促和管理,故C选项错误。《宪法》第3条第3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故D选项错误。故本题参考答案选A。
甲是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某企业加工病死猪肉13吨,在对这13吨肉进行封存处理后,甲建议将查封的肉发还企业,用作化工原料和饲料。经上级批准后,甲仅要求企业写书面保证,未组织执法人员对解封后的过程进行后续监督,致使该企业将这些病死猪肉偷偷销入食品加工领域。甲的行为构成了( )。
本题解析:
《刑法》第402条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刑法》第143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某企业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移交司法机关。故本题参考答案选C。
犯罪的未遂可能发生在( )。
本题解析: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B选项正确。《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C选项错误。《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D选项错误。故本题参考答案选B。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 )。
本题解析: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本题参考答案选B。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时效作出了明确规定,违法行为在( )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题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故本题答案选B。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年后提出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题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本题答案选D。
试卷分类:卫生招聘(耳鼻喉科汇总)
练习次数:18次
试卷分类:卫生招聘(耳鼻喉科汇总)
练习次数:14次
试卷分类:卫生招聘(病理学汇总)
练习次数:19次
试卷分类:卫生招聘(病理学汇总)
练习次数:20次
试卷分类:卫生招聘(病理学汇总)
练习次数:18次
试卷分类:卫生招聘(病理学汇总)
练习次数:24次
试卷分类:卫生招聘(病理学汇总)
练习次数:20次
试卷分类:卫生招聘(病理学汇总)
练习次数:27次
试卷分类:卫生招聘(康复医学与技术汇总)
练习次数:12次
试卷分类:卫生招聘(康复医学与技术汇总)
练习次数: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