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午到了离园时间,家长纷纷到班上接孩子,父母还没有到的孩子就在活动室里玩玩具。东东和明明两名幼儿因争抢一支玩具手枪扭打起来,正在与其他家长沟通的老师闻声立即走上前去阻止他们,并没收了玩具手枪,还教育他们不能打架。待两名幼儿各自去玩其他玩具后,老师继续接待来园的家长。此时东东心有不忿,突然跑到明明身后,用力将其推倒,造成明明额头被摔破,缝了四针。事故发生后,明明的家长要求幼儿园和东东的家长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但幼儿园认为自己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而东东的家长则认为,孩子是在幼儿园将人推倒致伤,是教师监管不力造成,应该由幼儿园负全责。
问题:这起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究竟应该由哪一方来承担呢?(14分)
本材料是关于幼儿在幼儿园里因争抢玩具发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认定问题。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该《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结合这起事故来看,幼儿东东的行为与明明受损害的后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东东是伤害事故的责任者。教师在发现东东和明明之间发生纠纷打闹时,及时劝阻幼儿间的不当行为并进行了教育,尽到了管理教育职责,东东事后报复伤人是教师无法预见和制止的突发行为,故教师和幼儿园在此事件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并无过错,故无需负法律责任。这起幼儿间的伤害应由致害人承担责任,但造成伤害发生的幼儿东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应由东东的监护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请根据下列材料设计一个中班的活动方案,要求写出活动名称、活动目标、活动准备、活动过程。
筷子是幼儿生活中常见的物品,孩子们每天都能看到大人们用筷子吃饭。根据幼儿的发展水平,幼儿园一般在中班开始让幼儿学习使用筷子吃饭。观察发现,中班的幼儿,大部分会使用筷子,有少数不会使用筷子,在会使用筷子的幼儿中,也有很多姿势是不对的。
某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要在不断提醒下才会去喝水,所以老师和幼儿一起开展了“多喝水,身体棒”的活动。通过情境表演“小猴为什么生病”强调喝水的重要,通过开展“茶水店”游戏使幼儿在游戏中爱上喝水,生活区中教师引导幼儿喝水后用自己喜爱的方式做标识。一段时间过后,老师欣喜地发现,幼儿能主动去喝水了。
请结合“生活化和一日活动整体性原则”分析教师的做法。
东东因打了人,没有拿到小红花,而其他小朋友都拿到了。当天妈妈来接他时,他不肯回家,非要拿到小红花才肯回家。经过说理,他明白了道理。从第二天起,他自觉控制自己的行为,每天都要问老师:“我今天表现好吗?”一天,老师说他有进步,给他一朵小红花,他高兴极了。
请用学前儿童自我意识发展特点的相关理论对材料进行分析。
请结合实际分析我国家园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策略。
儿童思维发展的总趋势是什么?
幼儿园班级管理中教师常用的方法有哪些?
()是角色游戏最核心的要素,它统率着其他结构要素。
()、围合、模式和构建表征等建构技能的出现标志着幼儿建构活动的发展。
3—6岁儿童使用的主要句型是()。
小龙在打扫卫生的时候打碎了一盘玻璃杯,小涛在偷吃东西的时候打碎了一个玻璃杯。处于他律道德阶段的儿童会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