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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有关人防地下室战时应急照明的连续供电时间,哪些符合规范规定?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7.5.5 应急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疏散照明应由疏散指示标志照明和疏散通道照明组成。疏散通道照明的地面最低照度值不低于5 lx;
2 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5%;
3 备用照明的照度值,(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收、发信机房、值班室、防化通信值班室、电站控制室、柴油发电机房、通道、配电室等场所)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10%。有特殊要求的房间,应满足最低工作需要的照度值;
4 战时应急照明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该防空地下室的隔绝防护时间(见表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