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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并联电力电容器作为就地无功补偿装置时,下列原则哪项是不正确的?( )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第6.0.4条规定,采用并联电力电容器作为无功补偿装置时,宜就地平衡补偿,并符合下列要求:①低压部分的无功功率,应由低压电容器补偿;②高压部分的无功功率,宜由高压电容器补偿;③容量较大,负荷平稳且经常使用的用电设备的无功功率,宜单独就地补偿;④补偿基本无功功率的电容器组,应在配变电所内集中补偿;⑤在环境正常的建筑物内,低压电容器宜分散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