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网约车驾驶员应当按照经营者的要求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哪些规定( )。
网约车驾驶员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以外,还应当按照经营者的要求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或者使用未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提供营运服务;(二)不得驾驶网约车巡游揽客或者变相巡游揽客,不得使用巡游车通道、候客区等巡游车专用服务设施;(三)不得将个人所有的网约车交由他人从事营运服务;(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出租汽车驾驶员因违法被吊销从业资格证的,( )不得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擅自在出租汽车车体上设置张贴或者悬挂广告,可以处( )罚款。
拒绝、阻碍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检查,不配合调查处理乘客投诉的,将处以()的罚款。
不属于出租汽车的任务是( )。
网约车经营者在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由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罚款。
网约车经营者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由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 )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由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 )罚款。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由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 )罚款。
从事运营的网约车车辆所有人和网约车经营者,均应当遵守( )及其他税法有关规定,依法如实申报纳税,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网约车运营时驾驶员应随车携带相关证件。下面哪种证件不属于驾驶员随车携带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