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所称"发表"含义是指将软件作品 ( ) 。
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章第9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一)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权利;(二) 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权利;(三) 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权利;(四) 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本条第 (三)项中规定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软件权利和由此而获得报酬权利:(五) 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由本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权利"。可见,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发表"是指将软件作品公之于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