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保护对象是指(12)。
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用以识别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具有显著特征人为标记。
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专有使用权。商标权保护对象是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主管机关核准注册而使用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申报商标局核准注册而直接投放市场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可以使用,只是不享有专用权,不受商标法律保护,但未注册驰名商标受到特殊保护。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始终处于一种无权利保障状态,而随时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标核准注册而被禁止使用。一般情况下,使用在某种商品或服务上商标是否申请注册完全由商标使用人自行决定。我国商标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商品,或者对其提供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商品商标注册与否,实行自愿注册,但对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少数商品实行强制注册。商标法第6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不得在市场上销售,例如对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等,实行强制注册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