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人员发现信息工程设计不符合相关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质量要求时,( )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修改单位对修改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设计文件更改只有原设计单位或由原设计单位同意后由其他设计单位更改,因此B、C、D都是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