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是合同管理重要环节,甲单位在进行某一工程项目时,于2019年12月1日发生了一项索赔事件,则索赔方需在 ( ) 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包括5个28天,具体如下。(1) 提出索赔要求:在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以内,向监理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2) 报送索赔资料: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 监理工程师答复: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送交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 监理工程师逾期答复后果: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方送交索赔报告等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索赔方做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 持续索赔: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索赔方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送交索赔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逾期未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