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中设置机械通风时,下列( )房间不应合用同一个排风系统。
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第6.1.6条规定,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单独设置排风系统:①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物质混合后能引起燃烧或爆炸时;②混合后能形成毒害更大或腐蚀的混合物、化合物时;③混合后易使蒸汽凝结并聚积粉尘吋;④散发剧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⑤建筑物内设有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单独房间或有防火防爆要求的单独房间;⑥有防疫的卫生要求室。D项,燃气表间与变配电室同属易燃易爆房间,故不应合用同一个排风系统。
建设项目的实际造价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