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基底标高不同时,砖基础砌筑时应( )。[2021年回忆版]
根据《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第3.0.6规定,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L不应小于基础底的高差H,搭接长度范围内下层基础应扩大砌筑(见图1);②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图1 基底标高不同时的搭砌示意图(条形基础)
冬期浇筑的没有抗冻耐久性要求的C50混凝土,其受冻临界强度不宜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 )。
240mm厚砖砌体承重墙,每个楼层墙体上最上一皮砖的砌筑方式应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