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绿建居住建筑,纯装饰性构件占总造价比例不应超过( )。[2
绿建居住建筑,纯装饰性构件占总造价比例不应超过( )。[2021年回忆版]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第7.1.9条规定,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住宅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不应大于2%;②公共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不应大于1%。
冬期浇筑的没有抗冻耐久性要求的C50混凝土,其受冻临界强度不宜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 )。
240mm厚砖砌体承重墙,每个楼层墙体上最上一皮砖的砌筑方式应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