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国刑法规定犯甲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犯甲罪的被告人适用减刑时( )。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轻原判刑罚,既可以是将较重的刑种减为较轻的刑种,也可以是将较长的刑期减为较短的刑期。
ABC三项,由于甲罪须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不能判处拘役和八年有期徒刑,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D项,适用减刑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则不能适用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