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灭火器维修充装的注意事项说法正确的有( )。
维修充装须注意如下事项: (1)在拆卸灭火器瓶头阀门前一定要先卸压,待余气排放完毕,才能完全旋开连接螺纹,拆卸时不能将阀门顶部对准人体。 (2)干粉灭火剂应分类回收。 (3)受压零部件应逐个进行水压试验。 (4)零部件更换应与原灭火器生产企业提供的零部件特性参数保持一致;灭火器瓶体不可更换。 (5)用于ABC干粉灭火剂和BC干粉灭火剂的灌装设备应单独使用,充装场地应独立分隔,确保ABC干粉灭火剂和BC干粉灭火剂不相互混合和交叉污染。 (6)灌装不同型号的水基型灭火剂时,应用清水将灌装设备的容器和管道清洗干净。 (7)报废的灭火器瓶体应按《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6)的要求采用压扁或者解体等不可修复的方式进行处理,报废的零部件(除灭火剂外)应按固体废物进行回收利用处置,废弃的干粉灭火剂应按当地的环保要求进行处理。
储压型干粉灭火系统主要由干粉灭火设备部分和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部分组成。前者由干粉储罐及其配件、减压器、全泄放装置、输粉管道、干粉喷嘴等构成。后者由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
柜式灭火装置是储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的一种特例,主要由柜体、干粉储罐、驱动气体瓶组、输水管道和干粉喷嘴以及与之配套的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
干粉灭火剂被气体输送,经过总阀门、输粉管、选择阀输送到喷放组件,把干粉灭火剂喷向保护对象,实施灭火。
储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的高压驱动气体进入减压器,经减压后,具有一定压力的气体进入干粉储罐,搅动罐中干粉灭火剂,使罐中干粉灭火剂疏松形成便于流动的粉气混合物,同时使干粉储罐内的压力很快降低。
储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当启动机构接收到控制盘的启动信号后动作,通过选择阀开启高压驱动气体气瓶的瓶头阀。
干粉灭火系统按照干粉灭火剂充压方式的不同,分为储气型干粉灭火系统和储压型干粉灭火系统。
开式或预作用细水雾灭火系统应急机械启动步骤:手动关闭联动设备并切断电源;启动细水雾消防水泵,手动打开对应区域分区控制阀;细水雾控制阀开启后,若为开式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管网开始充水,实施灭火;若为预作用式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管网开始充水,待闭式细水雾洒水喷头玻璃球爆破后即可实施灭火。
手动控制状态下,当火灾探测器发出火警信号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即发出火灾声、光报警信号,并联动启动细水雾灭火系统。
如处于延时阶段过程中不需要启动开式及预作用细水雾灭火系统,可操作保护区内的手动控制盒上的“紧急停止”按钮或灭火控制盘操作面板上的“紧急中断”按钮,即可终止控制灭火指令的发出。
瓶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釆用储气瓶组和储水瓶组中的储气容器和储水容器,分别储存高压热气和高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