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系统内各组成部分发生故障时所处的状态是( )。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要功能包括
1)火灾报警功能。控制器应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他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记录火灾报警时间。
2)火灾报警控制功能。控制器在火灾报警状态下应有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控制输出,还可设置其他控制输出。
3)故障报警功能。当控制器内部、控制器与其连接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控制器应能显示故障部位、故障类型等所有故障信息。
4)自检功能。控制器应能检查设备本身的火灾报警功能,且在自检期间,受其控制的外接设备和输出接点均不应动作。自检功能也不能影响非自检部位、探测区和控制器本身的火灾报警功能。
5)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控制器信息显示按火灾报警、监管报警及其他状态顺序由高至低排列信息显示等级,高等级的状态信息应优先显示,低等级状态信息显示不应影响高等级状态信息显示,显示的信息应与对应的状态一致且易于辨识。
6)电源功能。控制器的电源部分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
7)系统兼容功能。区域控制器和集中控制器之间应能相互收、发相关信息和/或指令。8)软件控制功能(仅适于软件实现控制功能的控制器):控制器应能监视程序运行和其存储器内容,当出错时应发出故障信号。在程序执行出错时,控制器应进入安全状态。
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系统内各组成部分发生故障时控制器处于故障报警状态。故本题选D
储压型干粉灭火系统主要由干粉灭火设备部分和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部分组成。前者由干粉储罐及其配件、减压器、全泄放装置、输粉管道、干粉喷嘴等构成。后者由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
柜式灭火装置是储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的一种特例,主要由柜体、干粉储罐、驱动气体瓶组、输水管道和干粉喷嘴以及与之配套的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
干粉灭火剂被气体输送,经过总阀门、输粉管、选择阀输送到喷放组件,把干粉灭火剂喷向保护对象,实施灭火。
储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的高压驱动气体进入减压器,经减压后,具有一定压力的气体进入干粉储罐,搅动罐中干粉灭火剂,使罐中干粉灭火剂疏松形成便于流动的粉气混合物,同时使干粉储罐内的压力很快降低。
储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当启动机构接收到控制盘的启动信号后动作,通过选择阀开启高压驱动气体气瓶的瓶头阀。
干粉灭火系统按照干粉灭火剂充压方式的不同,分为储气型干粉灭火系统和储压型干粉灭火系统。
开式或预作用细水雾灭火系统应急机械启动步骤:手动关闭联动设备并切断电源;启动细水雾消防水泵,手动打开对应区域分区控制阀;细水雾控制阀开启后,若为开式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管网开始充水,实施灭火;若为预作用式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管网开始充水,待闭式细水雾洒水喷头玻璃球爆破后即可实施灭火。
手动控制状态下,当火灾探测器发出火警信号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即发出火灾声、光报警信号,并联动启动细水雾灭火系统。
如处于延时阶段过程中不需要启动开式及预作用细水雾灭火系统,可操作保护区内的手动控制盒上的“紧急停止”按钮或灭火控制盘操作面板上的“紧急中断”按钮,即可终止控制灭火指令的发出。
瓶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釆用储气瓶组和储水瓶组中的储气容器和储水容器,分别储存高压热气和高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