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消防水箱,正确的选项是( )。
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5.2.4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高位消防水箱在屋顶露天设置时,水箱的人孔以及进出水管的阀门等应采取锁具或阀门箱等保护措施;2严寒、寒冷等冬季冰冻地区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消防水箱间内,其他地区宜设置在室内,当必须在屋顶露天设置时,应采取防冻隔热等安全措施;3高位消防水箱与基础应牢固连接.5.2.6高位消防水箱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出水、排水和水位等,应符合本规范第4.3.8条和第4.3.9条的规定;2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有效水位应根据出水管喇叭口和防止旋流器的淹没深度确定,当采用出水管喇叭口时,应符合本规范第5.1.13条第4款的规定;当采用防止旋流器时应根据产品确定,且不应小于150mm的保护高度;3高位消防水箱的通气管、呼吸管等应符合本规范第4.3.10条的规定;4高位消防水箱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他池壁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施工或装配的需要,无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0.7m;安装有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1.0m,且管道外壁与建筑本体墙面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6m,设有人孔的水箱顶,其顶面与其上面的建筑物本体板底的净空不应小于0.8m;5进水管的管径应满足消防水箱8h充满水的要求,但管径不应小于DN32,进水管宜设置液位阀或浮球阀;6进水管应在溢流水位以上接入,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100mm,最大不应大于150mm;7当进水管为淹没出流时,应在进水管上设置防止倒流的措施或在管道上设置虹吸破坏孔和真空破坏器,虹吸破坏孔的孔径不宜小于管径的1/5,且不应小于25mm.但当采用生活给水系统补水时,进水管不应淹没出流;8溢流管的直径不应小于进水管直径的2倍,且不应小于DN100,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径不应小于溢流管直径的1.5倍~2.5倍;9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应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出水要求,且不应小于DN100;10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应位于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水位以下,并应设置防止消防用水进入高位消防水箱的止回阀;11高位消防水箱的进、出水管应设置带有指示启闭装置的阀门。
储压型干粉灭火系统主要由干粉灭火设备部分和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部分组成。前者由干粉储罐及其配件、减压器、全泄放装置、输粉管道、干粉喷嘴等构成。后者由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
柜式灭火装置是储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的一种特例,主要由柜体、干粉储罐、驱动气体瓶组、输水管道和干粉喷嘴以及与之配套的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
干粉灭火剂被气体输送,经过总阀门、输粉管、选择阀输送到喷放组件,把干粉灭火剂喷向保护对象,实施灭火。
储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的高压驱动气体进入减压器,经减压后,具有一定压力的气体进入干粉储罐,搅动罐中干粉灭火剂,使罐中干粉灭火剂疏松形成便于流动的粉气混合物,同时使干粉储罐内的压力很快降低。
储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当启动机构接收到控制盘的启动信号后动作,通过选择阀开启高压驱动气体气瓶的瓶头阀。
干粉灭火系统按照干粉灭火剂充压方式的不同,分为储气型干粉灭火系统和储压型干粉灭火系统。
开式或预作用细水雾灭火系统应急机械启动步骤:手动关闭联动设备并切断电源;启动细水雾消防水泵,手动打开对应区域分区控制阀;细水雾控制阀开启后,若为开式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管网开始充水,实施灭火;若为预作用式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管网开始充水,待闭式细水雾洒水喷头玻璃球爆破后即可实施灭火。
手动控制状态下,当火灾探测器发出火警信号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即发出火灾声、光报警信号,并联动启动细水雾灭火系统。
如处于延时阶段过程中不需要启动开式及预作用细水雾灭火系统,可操作保护区内的手动控制盒上的“紧急停止”按钮或灭火控制盘操作面板上的“紧急中断”按钮,即可终止控制灭火指令的发出。
瓶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釆用储气瓶组和储水瓶组中的储气容器和储水容器,分别储存高压热气和高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