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中国甲集团向甲国乙银行申请一笔1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乙银行则要求甲集团对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甲集团申请工商银行为其出具了独立保函。2017年10月,乙银行凭借保函向工商银行请求付款。工商银行正在准备付款事宜时接到了甲集团于2017年9月已经将所欠乙银行款项全部还清的通知。工商银行得知此事后立即向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并提供了充分的担保。根据我国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A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的规定,构成独立保函欺诈的情形主要有5种,分别是:(1)受益人与保函申请人或其他人串通,虚构基础交易的;(2)受益人提交的第三方单据系伪造或内容虚假的;(3)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基础交易债务人没有付款或赔偿责任的;(4)受益人确认基础交易债务已得到完全履行或者确认独立保函载明的付款到期事件并未发生的;(5)受益人明知其没有付款请求权仍滥用该权利的其他情形。大家要特别注意其中的第(3)和第(4)种情形。第(1)种和第(2)种一看就是欺诈,第(3)种和第(4)种则较为隐蔽。后两种之所以构成欺诈是因为独立保函在本质上是一种担保,如果主债权都不存在了还向担保人要钱,那不是欺诈又是什么呢。选项B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的规定,法院作出中止支付裁定的条件主要有4种,分别是:(1)具有欺诈的高度可能性;(2)法院有管辖权(开立人住所地或其他对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3)提供充分的担保;(4)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止付措施,将给止付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根据题目中的描述显然前三个条件都是符合的,第四个条件则很难通过具体文字体现。一般来说只要符合前三个条件除非有明确相反的意思表示,第四个条件默认为符合。选项C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法院中止支付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大家一定注意,是向“原”作出裁定的法院申请复议。选项D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的规定,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10日内审查,并询问当事人。这里应当理解为应当询问当事人。
2018年,主营业地在北京的中国甲公司为其产品申请了美国商标并成功获准注册。2019年5月,甲公司发现主营业地在上海的美国乙公司在其商品上未经授权大肆使用该商标并售往美国。甲公司和乙公司进行交涉,乙公司认为其商标和甲公司的商标仅仅是类似,并不存在冒用。双方争持不下,遂协议将该商标侵权案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经初步查明该案标的为5亿元人民币。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某化工企业排出的污水重金属超标,对周围耕地造成严重污染,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关于该化工企业的相关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房地产转让、商品房预售、房屋租赁,下列说法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欲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方可订立贷款合同。丙为帮助甲顺利借款,以举报丁影视公司通过订立“阴阳合同”偷税相要挟,迫使丁为甲借款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2015年10月,郭某从某古玩店购买一块名贵玉石,价值20万元,双方特别约定:郭某在合同成立之日起占有玉石,但l年之内在郭某支付全部价款之前,古玩店保留玉石的所有权。2016年3月1日,郭某不慎丢失玉石,并在10天后找回。关于郭某与古玩店的玉石买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的是?( )
王某于2017年8月15日从某商场购买圣雪牌矿泉水1瓶,花费7.9元,该矿泉水中文标注“生产日期见瓶盖,保质期18个月”,而矿泉水瓶盖上标注的日期为2018年4月2日。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关于电影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王某将拍摄了其结婚仪式的彩色胶卷底片交给多彩照相馆冲印。并预交了冲印费。当晚,小偷李某到该店行窃,随意扔烟头导致失火,照相馆被焚毁。多彩照相馆告知王某:相片连同底片均被焚毁,自己并无过错。王某诉至法院。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
甲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于为甲确定监护人的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