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危险级属于中危险Ⅰ级的有( )。
中危险Ⅰ级: (1)高层民用建筑。旅馆、办公楼、综合楼、邮政楼、金融电信楼、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塔)等。 (2)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医院、疗养院;图书馆(书库除外)、档案馆、展览馆(厅);影剧院、音乐厅和礼堂(舞台除外)及其他娱乐场所;火车站、机场及码头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m2的商场,总建筑面积小于1000m2的地下商场等。 (3)文化遗产建筑。木结构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等。 (4)工业建筑。食品、家用电器、玻璃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等;冷藏库、钢屋架等构件建筑。
储压型干粉灭火系统主要由干粉灭火设备部分和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部分组成。前者由干粉储罐及其配件、减压器、全泄放装置、输粉管道、干粉喷嘴等构成。后者由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
柜式灭火装置是储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的一种特例,主要由柜体、干粉储罐、驱动气体瓶组、输水管道和干粉喷嘴以及与之配套的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
干粉灭火剂被气体输送,经过总阀门、输粉管、选择阀输送到喷放组件,把干粉灭火剂喷向保护对象,实施灭火。
储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的高压驱动气体进入减压器,经减压后,具有一定压力的气体进入干粉储罐,搅动罐中干粉灭火剂,使罐中干粉灭火剂疏松形成便于流动的粉气混合物,同时使干粉储罐内的压力很快降低。
储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当启动机构接收到控制盘的启动信号后动作,通过选择阀开启高压驱动气体气瓶的瓶头阀。
干粉灭火系统按照干粉灭火剂充压方式的不同,分为储气型干粉灭火系统和储压型干粉灭火系统。
开式或预作用细水雾灭火系统应急机械启动步骤:手动关闭联动设备并切断电源;启动细水雾消防水泵,手动打开对应区域分区控制阀;细水雾控制阀开启后,若为开式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管网开始充水,实施灭火;若为预作用式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管网开始充水,待闭式细水雾洒水喷头玻璃球爆破后即可实施灭火。
手动控制状态下,当火灾探测器发出火警信号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即发出火灾声、光报警信号,并联动启动细水雾灭火系统。
如处于延时阶段过程中不需要启动开式及预作用细水雾灭火系统,可操作保护区内的手动控制盒上的“紧急停止”按钮或灭火控制盘操作面板上的“紧急中断”按钮,即可终止控制灭火指令的发出。
瓶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釆用储气瓶组和储水瓶组中的储气容器和储水容器,分别储存高压热气和高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