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哪些说法是成立的?( )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1)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2)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4)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故A选项说法正确。
《法律援助条例》第27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故B选项说法正确。
《法律援助条例》第2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我国的法律援助是完全无偿,不像一些国家那样实行“缓交费”的方式,也不实行“减费”的方式。故C选项说法错误。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1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公安机关未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故D选项说法正确。本题答案为ABD。
【案例三】张三涉嫌强奸一案,经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后,被某县检察院起诉至县基层法院,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问题:
1.本案的法庭审理是否公开?
2.如果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甲、助理审判员乙、陪审员丙组成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陪审员丙未参加庭审,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3.合议庭成员应当如何进行评议?
4.本案中哪类主体有权申请由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法院应当如何告知申请权利?
5.如果陪审员丙和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不一致,可以如何处理?
【案例二】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被害人为赵某,女,30岁,某工厂职工。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认定赵某的前男友陈某及其表弟范某有重大嫌疑,于是拘留了陈某和范某,并经检察院批准后对二人实施了逮捕。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问题:
1.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应当听取哪些人的意见?一般情况下,检察院应在多长时间内审查起诉完毕?
2.检察院经审查起诉,认为证据不足,想要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如何处理?
3.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应送达哪些人或单位?哪些主体有权提起对该不起诉决定的救济程序?
4.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如果决定对二被告人提起公诉,在第一审法院庭审期间,被告人陈某死亡,应当如何处理?
5.在第一审法院庭审过程中,如果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案例一】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县工商局一科长家赵彦有巨额存款及多处房产,与其工资收入明显不符。后该案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大量证据材料,包括320万元的存折;三处房屋的房产证;赵彦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以及邻居王勤提供的证言,称经常看到有一些陌生人出入赵彦住宅;邻居张强证言,称赵彦生活极度奢华。赵彦辩称其存折和房产均是继承海外亲属的遗产所得。
问题:
1.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应如何处理?
2.分析本案中存折和房产证分别属于证据种类和分类中的哪一种?
3.分析本案中两个证人证言的证据分类。
4.如果审查起诉阶段,王勤提出其证言是由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威胁所做,赵彦也提出其供述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如经查属实,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5.本案中的证明责任应如何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