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职业客观题一->2012年9月,某计划生育委员会以李某、周某二人于2010年

2012年9月,某计划生育委员会以李某、周某二人于2010年7月违法超生第二胎,作出要求其缴纳社会抚养费12万元,逾期不缴纳每月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的决定。二人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加处的滞纳金数额不得超出12万元
  • B.本案为共同诉讼
  • C.二人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10年7月,到2012年9月已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追究责任的期限,故决定违法
  • D.法院不能作出允许少缴或免缴社会抚养费的变更判决
查看答案 纠错
答案: A、B、D
本题解析:

【考点】共同诉讼;行政强制执行(罚款滞纳金);行政征收;变更判决【详解】《行政强制法》第45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A项正确。共同诉讼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非必要的共同诉讼。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很容易辨认,指的是因类似行政争议而共同参与诉讼的。本题就一个争议显然不是非必要共同诉讼。而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而发生的诉讼。如两人共同所有的财产被行政机关没收,两个共有人可以共同提起诉讼,原告为两人。因此本题中二人为共同诉讼。B项正确。C选项不适用行政处罚2年处罚时效的规定。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1条的规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上述规定可知,本案中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征收,不属于行政处罚,不适用行政处罚的时效规定。D选项,变更判决适用的条件是:(1)必须是行政处罚行为;(2)行政处罚显示公正。而本题中的行政行为不是行政处罚,当然不能适用变更判决。综上,本题选ABD。【陷阱】行政处罚才受处罚追溯时效2年的限制,如果不是处罚就不受其约束、规制。本题中计生委的行政行为类型是行政性收费或称行政征收,所以不受《行政处罚法》2年追溯时效的限制。

更新时间:2022-01-30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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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公司排放的污水污染了其承包的鱼塘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赔偿其损失。

对梁某的起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 A.属重复诉讼,裁定不予受理
  • B.不予受理,告知其向公益环保组织请求给付
  • C.应予受理,但公益诉讼中已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得再次提出
  • D.应予受理,其诉讼请求不受公益诉讼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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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环保组织因与大洲公司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 A.应将和解协议记入笔录,准许公益环保组织的撤诉申请
  • B.不准许公益环保组织的撤诉申请
  • C.应将双方的和解协议内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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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组织的起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 A.予以受理,与甲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合并审理
  • B.予以受理,作为另案单独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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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调解成功,林剑与钟阳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相关人员希望该调解协议被司法确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林剑或钟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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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调解成功,林剑与钟阳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如下协议:2017年5月15日之前,钟阳向林剑返还借款20万元,支付借款利息2万元。该协议有林剑、钟阳的签字,盖有调解委员会的印章和三位调解员的签名。钟阳未按时履行该调解协议,林剑拟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以调解委员会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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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调解委员会调解失败,解决的办法有:

  

  • A.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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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紫霞公司在2016年底的分配利润中,最后所提取的各项公积金数额总计为2800万元,关于该公积金的用途,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可用于弥补公司2016年度的实际亏损
  • B.可将其中的1500万元用于新款游戏软件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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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为回馈股东多年的付出,紫霞公司决定分配利润。此时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余额仅为5万元。就此次利润分配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公司应提取的法定公积金数额为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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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甲公司未按期还款,乙银行欲行使担保权利,当事人未约定行使担保权利顺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应先就甲公司的抵押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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