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的入职条件与业内、业外行为的说法:①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②被辞退的司法人员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③王某是甲市中院的副院长,其子王二不能同时担任甲市乙县法院的审判员;④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应受到惩戒;⑤刘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应受到奖励;⑥张律师两年前因私自收费被罚款,目前不能成为律所的设立人。对上述说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是:(2015年卷一99题,不定项)
《法官法》第1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检察官法》第11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故①对。 《律师法》第7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公证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总之,《律师法》和《公证法》并不禁止被辞退的司法人员担任律师和公证员,故②错。?
《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据此,王某与王二作为父子,一方担任中院副院长,另一方担任该中院下属的乙县法院的审判员是可以的。故③错。?
《法官法》第32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第33条规定:“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63条规定:“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属于从事营利性活动,故④正确。?
根据《检察官法》第33条第2项,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或者对检察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应当给予奖励。故⑤正确。?
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8条第3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3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仅受过罚款处罚,不影响律师的律所设立人资格。故⑥错误。
2018年,主营业地在北京的中国甲公司为其产品申请了美国商标并成功获准注册。2019年5月,甲公司发现主营业地在上海的美国乙公司在其商品上未经授权大肆使用该商标并售往美国。甲公司和乙公司进行交涉,乙公司认为其商标和甲公司的商标仅仅是类似,并不存在冒用。双方争持不下,遂协议将该商标侵权案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经初步查明该案标的为5亿元人民币。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某化工企业排出的污水重金属超标,对周围耕地造成严重污染,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关于该化工企业的相关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房地产转让、商品房预售、房屋租赁,下列说法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欲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方可订立贷款合同。丙为帮助甲顺利借款,以举报丁影视公司通过订立“阴阳合同”偷税相要挟,迫使丁为甲借款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2015年10月,郭某从某古玩店购买一块名贵玉石,价值20万元,双方特别约定:郭某在合同成立之日起占有玉石,但l年之内在郭某支付全部价款之前,古玩店保留玉石的所有权。2016年3月1日,郭某不慎丢失玉石,并在10天后找回。关于郭某与古玩店的玉石买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的是?( )
王某于2017年8月15日从某商场购买圣雪牌矿泉水1瓶,花费7.9元,该矿泉水中文标注“生产日期见瓶盖,保质期18个月”,而矿泉水瓶盖上标注的日期为2018年4月2日。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关于电影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王某将拍摄了其结婚仪式的彩色胶卷底片交给多彩照相馆冲印。并预交了冲印费。当晚,小偷李某到该店行窃,随意扔烟头导致失火,照相馆被焚毁。多彩照相馆告知王某:相片连同底片均被焚毁,自己并无过错。王某诉至法院。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
甲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于为甲确定监护人的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