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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经镇政府有关领导批准,在一道路旁搭建了一个临时修理部,后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将临时修理部改造为一个水泥楼房。城管局两次发出限期拆除通知,李某均不执行。城管局工作人员王某和张某在未通知李某的情形下于下班时间强行将房屋屋顶拆除,致使李某屋内的许多电器被损坏。李某不服,要求城管局进行赔偿。请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本题中,尽管城管局工作人员王某与张某是在下班时间进行的拆除行为,但是其依据的是城管局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实施的是职务行为,并且违法行使职权对李某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损害,因此应由城管局作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可知B、D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该法第5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故城管局拆除之后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否则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同时,李某应在城管局未采取防护措施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损失承担责任。因此,城管局对扩大部分损失不予承担责任,由李某承担。A项说法太绝对。因此,C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本题中,城管局已经通知了李某,但李某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因此造成损害的,李某负全部责任,因此,B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本题中,梁某的偷盗行为属于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故应自担责任。因此,B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违法行使职权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造成停业的,应赔偿停业期间的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支出。又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的直接损失包括此种情形,即造成停业的,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本题中,对于工人的劳务费的支付、缴纳的固定税款均属于这种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项。
《国家赔偿法》第41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故A、B项为正确答案。
2018年,主营业地在北京的中国甲公司为其产品申请了美国商标并成功获准注册。2019年5月,甲公司发现主营业地在上海的美国乙公司在其商品上未经授权大肆使用该商标并售往美国。甲公司和乙公司进行交涉,乙公司认为其商标和甲公司的商标仅仅是类似,并不存在冒用。双方争持不下,遂协议将该商标侵权案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经初步查明该案标的为5亿元人民币。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某化工企业排出的污水重金属超标,对周围耕地造成严重污染,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关于该化工企业的相关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房地产转让、商品房预售、房屋租赁,下列说法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欲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方可订立贷款合同。丙为帮助甲顺利借款,以举报丁影视公司通过订立“阴阳合同”偷税相要挟,迫使丁为甲借款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2015年10月,郭某从某古玩店购买一块名贵玉石,价值20万元,双方特别约定:郭某在合同成立之日起占有玉石,但l年之内在郭某支付全部价款之前,古玩店保留玉石的所有权。2016年3月1日,郭某不慎丢失玉石,并在10天后找回。关于郭某与古玩店的玉石买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的是?( )
王某于2017年8月15日从某商场购买圣雪牌矿泉水1瓶,花费7.9元,该矿泉水中文标注“生产日期见瓶盖,保质期18个月”,而矿泉水瓶盖上标注的日期为2018年4月2日。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关于电影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王某将拍摄了其结婚仪式的彩色胶卷底片交给多彩照相馆冲印。并预交了冲印费。当晚,小偷李某到该店行窃,随意扔烟头导致失火,照相馆被焚毁。多彩照相馆告知王某:相片连同底片均被焚毁,自己并无过错。王某诉至法院。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
甲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于为甲确定监护人的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