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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某石油化工项目,项目业主与一家石化建设公司签订了项目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合同。同时委托一家设备监理公司对全部设备安装过程进行监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项目业主要求设备监理公司负责编制该石化项目全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报项目业主审批。
事件2:石化建设公司按总进度计划要求,编制了生产装置安装(关键工序)的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见下图),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事件3:因项目业主不能及时提供安装场地,导致A工作比原计划推迟3周开工,石化建设公司向监理机构提出将合同工期顺延3周。
事件4:根据合同约定,石化建设公司将D工作分包给某专业分包公司,分包合同约定,第8周末分包公司进场开始施工。在实施D工作的进程中,分包公司工作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总监理工程师经项目业主同意后向分包公司发布了停工令。分包公司停工整改1周,满足工作质量要求后复工。复工后,又因项目业主提供图纸延误,D工作停工2周。石化建设公司经计算后向监理机构提出D工作停工1周的费用索赔及顺延合同工期2周的要求。
问题: 事件4中,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停工令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应如何批复甲公司的索赔要求?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应如何批复甲公司的顺延合同工期2周的要求?说明理由。
(1)不妥当。
理由:不应直接向分包单位发布停工指令,应向化工建设公司发布停工指令。
(2)监理机构同意化工建设公司关于D工作停工1周的费用索赔要求。
理由:因为A工作的拖延超过了其拥有的自由时差2周,使D工作推迟开工1周,且D工作的拖延是由于业主造成的。
(3)监理机构不同意化工建设公司关于顺延合同工期2周的要求,应批准合同工期顺延1周。
理由:因A工作拖期,使D的总时差变为1周,D工作因为业主原因停工2周,影响工期1周,所以监理机构批准顺延合同工期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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