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某航空专科学校指令学校杨某、陈某负责制定郑和宝船模型图,并雇请木器厂工人晨某照图制成郑和宝船航模。同年,学校确定杨某、陈某组织撰写有关郑和宝船模型的论文。杨、陈随即各自着手整理资料,陈某将自己执笔写成的两篇论文初稿,均署名陈、杨二人,送杨某定稿,杨某只对文字略作修改,并建议将两篇论文合成一篇,陈某将两篇论文合成《郑和宝船复原研究》,署名为陈某、杨某与晨某,另将合成的论文中一部分署名陈某一人发表,杨某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该论文系合作作品,陈某单独发表并获利,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该论文虽属于职务作品,但仍应由自然人享有著作权。本案中杨某仅对陈某的作品作了文字修改,不能认定其为合作作者,故著作权应由陈某一人享有。
常作为颅中窝底硬脑膜平面的颅外标志( )
确定面神经垂直段的重要标志( )
乳突手术时确定鼓窦位置的重要标志( )
鼓膜松弛部附着处( )
由第Ⅴ对脑神经下颌支支配 ( )
由喉返神经支配( )
面神经支配( )
鼻咽纤维血管瘤( )
鼻咽癌( )
腺样体肥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