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397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请分析:
(1)本条款中“滥用职权”的含义。
(2)本条款中“玩忽职守”的含义。
(3)本条款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含义。
【分析】本题考查的是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属于刑法中的常见罪名,难度较低。考生答题时要结合法条作答,注意答题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1)“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的行为。滥用职权表现为两种情况:①不认真履行职务范围内的权力;②过度运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4分)
(2)“玩忽职守”主要由过失构成,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玩忽职守必须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玩忽职守的作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玩忽职守的不作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尽职责义务的行为。即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而且也有条件履行的职责,不尽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3分)
(3)“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解决法条竞合问题的处理原则,在此具体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在刑法其他条文有另外规定时按照另外规定处理。(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