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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条约》
《四国条约》:1921年12月13日,美、英、法、日签订《关于太平洋区域岛屿属地和领地的条约》。条约规定互相尊重在太平洋上的岛屿属地的权益,还规定条约生效后,1902年缔结的英日同盟立即废除。《四国条约》使日本在此地区的既得利益有了保证,美国消除了在远东争霸的障碍,这样美日暂时取得妥协。条约只具有外交协商性质而不具有军事同盟性质,使美国无需用武力保卫英法在远东的利益。条约并没有消除帝国主义在远东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