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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迦诺公约》
1925年10月欧洲各国在洛迦诺召开欧洲安全问题会议,与会的法、德、比、英、意、波、捷草签了“最后议定书”和7个条约,总称“洛迦诺公约”。它规定:维护凡尔赛条约所规定的德法和德比之间的边界现状;德国分别同比、法、波、捷签订仲裁条约,相约凡外交上不能解决的争端,应提交仲裁法庭和国际法庭裁决。
由于法国的盟国波、捷的边界没有得到安全保证,法国不得不与波、捷分别签订防备德国进攻的相互保证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