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集中体现。在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进行的长期探索的基础上,1948年,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完整地概括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即“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这条路线规定:革命的领导阶级是工人阶级,这是总路线的核心;革命的动力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革命的性质是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革命的前途是经过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