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人宪法总纲,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强调党的领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核心地位。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提出的一个重要论断,这一论断
本题考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的理解。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宪法总纲,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强调党的领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核心地位,使党的领导在国家运行机制和各项制度中具有更强的制度约束力和更高的法律效力,有利于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进。这一论断符合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由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逻辑所决定,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生与发展的历史逻辑所决定,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向新征程的实践逻辑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