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的客体是( )。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任何认识都是主体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对客体的反映,都是以观念形态再现客体的特征、本质和规律。在这里,客体即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又称认识和改造的对象。认识的客体与客观对象不能完全等同,只有当一个客观对象进入人的认识活动范围时,才能成为认识的对象。在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缺陷中,一方面就是离开实践考察认识问题,因而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它把认识的主体只是看作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把认识的客体只是看作人们静观的对象,把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只是看作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而不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所以认识就只能是消极直观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