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方剂不属于汗法范畴的是
汗法,又称解表法。运用解表发汗的方药开泄腠理,调和营卫,以达到祛除表邪,解除表证的治法。《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即指凡邪气在皮毛肌肤者,宜采用汗法,使邪从外解,可以达到祛邪治病的目的,还可以预防病邪由表入里的转变。故适用于一切外感表证,某些水肿和疮疡初起,以及麻疹透发不畅等兼表证者也可应用。临床应用时,根据病邪性质的不同,汗法又具体分为辛温发汗和辛凉发汗两类。一般说来,辛温发汗适用于表寒证,辛凉发汗适用于表热证。汗法应以邪去为度,不可发汗太过,否则耗散津液,损伤正气。凡表邪已尽,自汗、盗汗、失血、吐泻和热病后期津亏者,均不宜用。
下列不属于“焦四仙”的是
增溶剂的HLB值
毒性猛烈,孕妇应避免应用的中药为
甘油剂、醑剂属于
含聚氧乙烯基团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特征值
除杀虫以外还可抑制杀灭药材微生物、抑制药材呼吸的是
下列可以考虑制成散剂的是
对于药材粉碎方法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与胶囊剂相比,颗粒剂需要特殊检查的项目为
不能以粉末冲服的饮片是